浅论过度医疗立法的完善

         

摘要

在利益驱动下,过度医疗现象普遍存在,且愈演愈烈。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63条虽将过度检查规定为侵权行为,但该条规定过于简单,不足以遏制过度医疗行为。应在定义过度医疗行为和扩大调整范围的基础上,细化审查标准和统一赔偿标准,设立专门的过度医疗仲裁委员会,实行仲裁或诉讼方式来解决过度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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