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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有十二城市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

         

摘要

<正> 目前,我国已有上海、青岛、厦门、福州、大连、广州、无锡、本溪、海口、沈阳、抚顺、丹东等12个大中城市相继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这是我国社会救济工作的重大改革。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指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目前为世界上多数国家所采用。我国城市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是党中央作出“要在我国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决定之后,于1993年6月起陆续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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