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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无权撤销我的结婚证

         

摘要

<正>[案情]原告:朱静婷,女。1970年10月19日生被告:江苏省启东市近海乡人民政府原告朱静婷与黄春飞自由恋爱后,先后两次前往黄春飞户籍所在地启东市近海乡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都因工作人员不在岗,而未登记。1996年12月28日,黄春飞在征得原告朱静

著录项

  • 来源
    《社会福利》 |2005年第3期|47-48|共2页
  • 作者

    王晓玫;

  • 作者单位

    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 副教授;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婚姻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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