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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取消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登记行政审批项目

         

摘要

日前,安徽省铜陵市民政局下发通知,决定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再受理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不再换发上述机构的登记证书,不再出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刻制印章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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