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关于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关于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摘要

<正> 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请求复审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申报材料的请示》(赣证办[1998]60号)和《宜春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18,968,489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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