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关于李建勇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关于李建勇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摘要

<正> 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你办报送的《关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请示》(粤证监[1999]14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办的初审意见,确认李建勇担任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二、请你办接此批复后,通知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李建勇的任职手续,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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