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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主城区对“黄标车”限制通行

     

摘要

为有效削减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湛江市环境空气质量,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2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61条和《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12条规定,经市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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