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造纸信息》 >新疆棉浆粕和黏胶纤维生产废水排放将执行一级标准

新疆棉浆粕和黏胶纤维生产废水排放将执行一级标准

         

摘要

本刊讯2013年8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关于棉浆粕黏胶纤维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适用标准的通知》(新环监发[2013]371号)。通知指出根据污染现状和减排的实际需要,决定提高全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浆粕和黏胶纤维行业生产废水排放标准,今后所有新、改、扩建棉浆粕、黏胶纤维建设项目,其水污染物排放统一执行一级标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