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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公证申请人资格——兼以信托的视角审视业主委员会

     

摘要

@@ 近日,深圳市某小区开发商由于未向小区业主移交有关公共设施,因此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小区业主并以其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鉴于需要委托律师参与法院诉讼,根据法院的要求该业主委员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委托公证.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公证》|2009年第9期|41-44|共4页
  • 作者

    李金祥;

  • 作者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公证处;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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