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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要求进一步做好“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

             

摘要

近日,中国海事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船小证”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确保综合治理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在2010年12月底全面完成综合治理工作。对于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时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应于2010年11月前报中国海事局批准;要实施工作数据上报制度;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督察,完成综合治理工作评估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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