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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出台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参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布局和项目立项的意见

         

摘要

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部门参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布局和项目立项的意见》,着重在四个方面加强参与度。一是参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事业发展的前瞻研究和宏观指导,参与发改、规划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社会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凡涉及重要民生领域公益事业的,不仅要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增长需求和产城融合配套服务等因素,还要考虑市场配置能力、机构编制总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共服务供给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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