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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损毁商检封识受处罚案

             

摘要

案情简介 2004年3月南通A公司进口法定检验商品毛豆油,申请南通检验检疫局进行岸罐计量以确定进口重量。3月6日在装载油品的外轮卸货前,鉴定人员根据《商检法实施条例》第43条和《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油罐阀门加封,要求库区人员注意保护封识。3月8日承运船舶卸货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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