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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语言治理,立法要先行

             

摘要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要实现对网络空间语言使用的科学立法,应充分考虑到当前网络空间的特点和网络语言的使用规律。要将网络语言的形式及内容失范同时纳人规范范畴,既充分考虑对语音、书写及语法失范现象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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