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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

         

摘要

10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强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服务提供者”)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以下简称“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规定》明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规定》要求,服务提供者调整增设新技术新应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不得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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