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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疗保险是公共产品?——关于医保是否该为自杀、自残、吸毒、酗酒者买单的争论

     

摘要

6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将因自杀、自残、吸毒、酗酒等行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社会医疗保险应该承担的责任、保障水平、是否公共产品和基本医疗需求的网络讨论。现摘登如下,欢迎大家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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