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医疗保险》 >因工外出途中与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之工伤认定

因工外出途中与上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之工伤认定

         

摘要

cqvip:《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和第六项分别规定了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对于这两项规定的适用,在实践中时常被混淆,特别是有的当事人或相关人员不解其意,产生困惑。本案分析可浅释一二。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医疗保险》 |2020年第7期|73-74|共2页
  • 作者

    至柔;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