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政府采购》 >立足中国国情完整准确地界定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

立足中国国情完整准确地界定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

         

摘要

在政府采购法的起草过程中,如何界定其适用范围成为立法的焦点和难点,争议较大。一些同志从不同的角度,对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有的认为应将适用范围扩展到所有公共部门的采购;有的则主张工程采购不宜纳入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即使纳入也不宜过大,而仅限于建筑物和构筑物;还有的意见是所有国有企业的采购都不应纳入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