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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新政:从'藏汇于国'到'藏汇于民'

         

摘要

@@ 现在我们提出"藏汇于民",是因为我们经历了"藏汇于国"的时代."藏汇于国"就是通过限制市场微观主体如企业等的外汇持有量,将外汇资源大部分集中在国家.1994年中国进行外汇体制改革,开始实施银行强制结售汇制度.即境内机构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除国家规定的可以开立外汇账户保留的以外,均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然后由银行平盘后将多余的头寸卖给国家.所以有学者指出,银行结售汇制度有利于外汇从企业手中向国家手中聚集.外汇局有关人士对记者说,如果套用强势经济造就强势货币这一说法的话,那么强势经济造就巨额外汇储备也应当成立.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外汇 》 |2006年第5期|20-21|共2页
  • 作者

    汪洋;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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