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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为提高我国出口农产品、轻工产品、纺织品的质量与安全水平.增强我国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规范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商务部和财政部制定了《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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