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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版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二○○六年第1号《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已经商务部、工商总局、版权局及知识产权局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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