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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

         

摘要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六年第12号《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已经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五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8月14日起施行。《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外经贸部令2001年第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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