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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受理抚顺林下参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摘要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辽宁、贵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抚顺林下参等9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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