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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

         

摘要

cqvip: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区典型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范。第二条:示范区按照功能分为养护型、增殖型和休闲型三类。第三条:农业农村部主管示范区工作,负责示范区创建和考核监管的组织管理等工作。沿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示范区创建和考核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示范区创建申报和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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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食品》 |2019年第20期|142-14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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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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