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经济周刊 >南北稻香村互诉商标侵权再起风波北稻被判停止在糕点包装上用“稻香村”标识

南北稻香村互诉商标侵权再起风波北稻被判停止在糕点包装上用“稻香村”标识

     

摘要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对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并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同时,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115万元。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