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浅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与初始计量-孙秀伟-中文期刊【掌桥科研】
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经贸导刊 >浅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与初始计量

浅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与初始计量

     

摘要

@@ 一、关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概念rn<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经贸导刊》|2011年第1期|65-66|共2页
  • 作者

    孙秀伟;

  • 作者单位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8:31:26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