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进一步清理整顿旅行社。最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旅行社的意见》。《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旅行社予以撤并: (一)实际注册资金、从业人员、经营场地、组织机构等不具备《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及《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施行办法》规定的类别条件而开办的旅行社。 (二)自《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施行办法》公布实施后,到1990年3月底,累计未能达到规定的年接待量和创汇额的一类旅行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