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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信用卡业务市场监管的若干建议

     

摘要

中国的信用卡市场是先有收单业务、后有发卡业务。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国内指定专门的银行为境外持卡人到中国境内用卡(仅限柜面的人民币取现)提供用卡环境(中国银行最早作为东亚银行的收单代理行)。这一过程因需要与境外的发卡银行进行资金(美元等外币)清算,同时须按照货币转换费率等国际间清算制度进行清算收付,所以受理网点仅限当时的外汇专营银行——中国银行。1983年,中国银行正式与有关的特约商户签约,开始直接受理境外持卡人在中国境内特约商户的消费并提供资金清算,由此拉开了中国银行业自主收单业务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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