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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被拆迁户当做刁民

     

摘要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在城市拆迁中矛盾很激烈,拆迁部门把一些被拆迁户看成是“专政对象”,稍有迟疑就是“钉子户”,是“刁民”,动辄“强制拆迁”或“交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实际上拆迁中出现对峙多是由于某些拆迁部门压低补偿价格所致。“暴力拆迁”、“野蛮拆迁”必然把一些本来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成激烈的对抗性矛盾,破坏党群关系,破坏政府威信,破坏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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