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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出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摘要

甘肃省酒泉市出台《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对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低保对象保障标准的确定和实施时间、申请审批程序、家庭收入测算、保障资金筹集与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根据目前酒泉市农村消费水平和农牧民收入状况.农村低保标准定为900元/年人,牧业县肃北,阿克塞两县略高于此标准。《意见》从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后.有农村贫困群众29575人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意见》明确了建立实施农村低保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规定农村低保实行差额补助和分类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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