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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开拓救灾救济工作新途径

         

摘要

陕西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自然灾害频繁的 省份。近年来,全省连续发生了以特大干旱 和暴雨洪水为主的多种自然灾害,给工农业生产和灾区群众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在长期的救灾救济工作中,陕西省各级民政部门,以增加抗灾救灾能力,切实保障灾民生活为目标,不断深化救灾救济体制改革,拓宽救灾救济工作途径,创造出许多富有特色的成功经验。 一、实行实物救济,救灾到户 传统的救灾工作中一直存在着两个十分突出的问题:一是报灾浮夸,核灾不实;二是救灾款被挤占挪用。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挤占挪用问题表现尤其严重。 为了使有限的救灾款发挥最大的作用,切实保险灾民的生活。从1997年起,陕西省开始实施以实物救济为主、钱粮配套、救灾到户的救灾工作新机制探索。其主要特点是:1、在救助对象的核定上,改变以往由乡村干部组织发放的做法,而是结合村务公开,由组、村、乡、县逐级核实上报救助对象和补助标准。2、在救助内容上,加大了实物(粮食)救济的比例,救灾款按照钱粮2:8比例安排。救灾粮供应为原粮,按照粗细粮6:4比例安排。救灾粮的价格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民政财政、粮食、物价部门共同核定,采取先供应、后结算的办法。结算统一放在地(市)一级进行。3、在救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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