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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派村官应有章法

         

摘要

@@ 3月6日,在川北某县白石村村民大会上,乡党委副书记李健向村民宣布,县、乡将分别派员到该村担任"村主任助理"和"村务顾问".出人意料的是,这项重要的人事安排,非但没有欢迎和感谢的掌声,反而激起了村民代表的质问:"村官应该村民选,上级凭啥往下派?"许多村民要求对上级这一决定实行村民"公决".村民们的这一举动,使村干部尴尬,也使宣布决定的李副书记下不了台.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民政》 |2005年第6期|39|共1页
  • 作者

    杨顺良;

  • 作者单位

    四川省苍溪县民政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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