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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二条重点措施》印发

         

摘要

江苏省安委办近日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十二条重点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在责任落实方面,要求强化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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