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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税惠政策延续至2020年

             

摘要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15年发布的《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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