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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造领域高风险垫资业务的审计要点

         

摘要

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国有企业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融资性贸易,是指以贸易业务为名,实为出借资金、无商业实质的违规业务.随着监管的逐步加强,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已停止和退出融资性贸易业务,相关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生产制造领域的国有企业为虚增收入,利用自身资金或资金成本优势,存在以设备加工安装为名,实为出借资金的高风险垫资业务.这种高风险垫资业务占用资金大、盈利水平低,收益与风险严重不对等,但因其又有一定的真实设备加工背景,隐蔽性较强.本文分析了生产制造领域高风险垫资业务的主要特征及具体的内部审计要点.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审计 》 |2020年第8期|69-70|共2页
  • 作者

    阮方; 张晋峰;

  • 作者单位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22研究所;

    中国船舶总公司;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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