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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档案及复制件出境行政许可相关档案法律法规的思考

         

摘要

cqvip:档案行政许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1)携带、运输、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以下简称“档案及复制件出境”)的审批是一项重要的档案行政许可事项。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档案行政许可的对象、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实施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规范该事项的法律法规已经不适应发展需要,亟待修改。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档案》 |2017年第12期|68-69|共2页
  • 作者

    马秋影;

  • 作者单位

    北京市档案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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