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化工安全与环境 >广州石化“11·2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摘登)(续)

广州石化“11·2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摘登)(续)

     

摘要

5.2事故责任人员处理建议(1)彭某群,广州石化副总工程师兼设备工程部经理,未有效督促、检查公司相关人员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设备管理和工程项目工作(含事故断裂三通的检测)监督管理不到位。建议广州石化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市场监管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