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化工安全与环境 》 >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十六部门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摘要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十六部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商务、国资、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能源、煤炭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各银监局发出《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