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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构建危化品安全生产新型监管模式

             

摘要

国务院591号令发布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来,国家安监总局配套出台了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安全许可、二重点一重大等三类17个部门规章和标准文件。现结合本地区安监工作实际,并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定位和趋向,从当前安全监管角度,始终围绕“一化二重点一重大”主线监管,拓展构建地级“市、县、镇”三级联动监管,深化安全生产“源头许可、过程管控、事后查处”三层分离归口监管,不断加强企业“本质安全(技术诊断)、要素监管(安全达标)、打非治违(执法检查)、综合调控(统计分析)”四项循环监督。作为当前或今后一段时期内推行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我们把“三级联动、三层监管、四项循环”,简称为“三三四”安全监管模式,如图1所示。

著录项

  • 来源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3年第22期|10|共1页
  • 作者

    王卫东;

  • 作者单位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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