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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制约档案管理法制化建设的因素及对策

             

摘要

传统的以行政管理手段为主、法律手段为辅的档案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档案工作的特点和要求,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档案法》明确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权,赋予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能,既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治档提供了法律依据,又为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在档案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中,档案工作者执法、守法的自觉性尚未完全形成,依法治档意识还不够强,制约了档案法制化建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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