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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陈敏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摘要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现提请:一、任命陈敏(女)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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