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关于转发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正宁民委发[2007]87号2007年12月19日各市县民委(民族宗教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最近,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调整确定了"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我区共有74家企业被列为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现将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同人民银行《关于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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