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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督导规定

     

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督导规定》已经2021年2月8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主席蓝天立2021年3月30日第一条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我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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