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不符合公文规范要求的报送件退回原单位重新办理的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不符合公文规范要求的报送件退回原单位重新办理的意见

         

摘要

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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