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广西建设若干政策的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文化广西建设若干政策的规定

         

摘要

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文化建设的政策环境,努力把广西建设成为全国文化先进省(区),在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现行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特作出如下政策规定。一、实施财政专项支持政策。"十一五"期间,以200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为基数、按每年递增6%的办法,建立自治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列入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各市、县(市、区)也要视财力情况,安排一定专款,设立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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