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贯彻执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贯彻执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为了发展教育事业,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与增长,1991年7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暂行规定》(桂政发[1991]48号)文件,两年多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践证明,这个文件对调动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办好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加快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现就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努力增加教育投入,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根本措施。教育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实行多渠道筹集;继续鼓励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