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决定》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决定》的通知

         

摘要

<正>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桂政办[1993]112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决定》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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