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区农村消防工作平南现场会议纪要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全区农村消防工作平南现场会议纪要的通知

         

摘要

<正> 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桂政办[1990]152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防城港区,区直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区农村消防工作平南现场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十月份以来,我区发生重大、特大火灾十一起,烧死四人,烧伤十四人,烧毁房屋近六百间、粮食十万余公斤,直接经济损失折款一百四十多万元。为此,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督促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防火单位和问题突出的地方,更要制定周密防火计划,抓早抓细抓落实,确保我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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