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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中国纺织总会关于调整缫丝绢纺加工能力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1997年4月30日国办发[199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中国纺织总会《关于调整缫丝绢纺加工能力的意见》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关于调整缫丝绢纺加工能力的意见国家茧丝绸协调小组中国纺织总会(一九九七年一月三十日)为改变我国茧丝绸行业存在的粗放型经营、低水平重复,缫丝、绢纺生产规模过大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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