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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区广播电视厅关于不得利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收转和录制外国电视节目的报告的通知

         

摘要

<正>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防城港区,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区广播电视厅《关于不得利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收转和录制外国电视节目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为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我区社会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搞好我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广播电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充分认识广播电视宣传的重要性,要认真督促检查各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严格按照广播电影电视部广发术字(1986)392号文精神办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批评教育不改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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