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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贯彻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安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

<正>1997年11月21日桂政发[1997]96号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委、办、厅、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贯彻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贯彻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我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是新中国成立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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